記者今天從湖北省公安廳獲悉,為進一步促進人民警察依法正確履職,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該廳出臺《人民警察執法過錯責任追究實施辦法》,明確人民警察在執法過程中故意或過失造成認定事實錯誤、適用法律錯誤、違反法定程序、作出違法處理決定等執法錯誤的責任追究范圍。
據統計,此次湖北從接處警、受立案環節、刑事強制措施、行政處罰過程、涉案財物處理等8個方面詳細列明了86類民警執法過錯責任追究范圍。相關責任人視其執法過錯情節和后果嚴重程度,分別追究刑事責任、行政紀律責任或進行其他處理。其中,因貪贓枉法、徇私舞弊、刑訊逼供、偽造證據、蓄意報復陷害等故意造成執法過錯,阻礙追究執法過錯責任,打擊報復檢舉、控告、申訴人,以及多次發生執法過錯的責任人將被從重追究責任。(記者劉志月 通訊員龔軒)
北京12月28日電(記者 李婧)12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在江蘇南京揭牌,巡回法庭隨即正式辦公。最高人民法院黨組副書記、副院長,第三巡回法庭庭長江必新介紹,第三巡回法庭依法不受理的案件類型有六類,當事人和來訪群眾在到巡回法庭相關訴訟業務前,可以事先撥打最高人民法院熱線電話了解巡回法庭的受案范圍。 最高人民法院黨組副書記、副院長,第三巡回法庭庭長江必新介紹,第三巡回法庭于2016年12月26日實現全庭人員整編入駐,并于2016年12月28日正式掛牌成立,在人員配備、機構設置、運行... [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