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擔任國家食品品監(jiān)督管理總局品審評中心副主任等職務便利,尹紅章在十余年間先后為多家疫苗企業(yè)在品申報、審批等事宜上提供幫助,單獨或與妻子、兒子非法收受或索取財物356萬余元。記者昨天獲悉,北京市一中院一審以受賄罪,判處尹紅章有期徒刑10年。
品報審提供幫助 受賄索賄300余萬
法院經(jīng)審理查明,2002年至2015年間,尹紅章利用其擔任國家品監(jiān)督管理局品注冊司生物制品處處長、國家食品品監(jiān)督管理局品注冊司生物制品處處長和品審評中心副主任的職務便利,為北京、浙江、上海、遼寧等多家公司在品申報審批等事宜上提供幫助,單獨或者分別與其妻子郭某、兒子尹某晨收受或者索取財物折合人民幣356萬余元。
記者了解到,尹紅章長期擔任原國家監(jiān)局品注冊司生物制品處處長,該處管理對象包括疫苗、血液制劑、重組基因等。從2010年9月開始,尹紅章又任審中心副主任一職,負責生物制品審評方面的工作,分管生物制品學部、研究與評價部等多個部門。早在2014年8月尹紅章就曾被人實名舉報,2015年4月有媒體報道尹紅章被檢察機關帶走調(diào)查,同年6月8日國家食品品監(jiān)督管理總局發(fā)布消息稱,經(jīng)研究決定免去尹紅章該局審中心副主任職務。
花椒下面藏現(xiàn)金 整根象牙送上門
在本案庭審時,尹紅章承認自己受賄的事實。在案證據(jù)顯示,云南某企負責人劉某就是尹紅章的“金主”之一。劉某作證稱,2007年至2014年,每逢春節(jié)他都會請尹紅章及家人在北京吃飯或者喝茶,期間送給尹紅章一些現(xiàn)金。“之所以給尹紅章送錢,是為了能夠拉近與他之間的關系,方便品審批。”劉某說。
成都某企負責人周某稱,2011年12月,該公司疫苗沒獲得審批,在知道尹紅章到成都參加會議后,她主動聯(lián)系尹紅章,約其在酒店大堂見面。借著這個機會,周某提出請尹“支持”下她的公司,并將5萬元現(xiàn)金用兩袋花椒蓋住的袋子交給了尹紅章,尹紅章則默默收了起來。在收了錢后,周某公司生產(chǎn)的疫苗果然通過了技術審評。
早在2004年,浙江某企負責人丁某找到尹紅章,求請他在公司品申報審批事宜上提供幫助,并送給了尹紅章一根價值18萬余元的象牙制品。對此,尹紅章坦言:“他之所以送象牙給我,是因為當時他的公司有幾個項目在國家食監(jiān)總局審批,我擔任生物制品處處長,主管生物制品的行政審批,他想借此和我拉近關系,方便在審批中獲得關照。”
一家三口齊上陣 妻兒均參與受賄
除了尹紅章自己非法收受財物外,他還“聯(lián)合”妻兒一同受賄。2000年,白某成立了北京某生物醫(yī)有限公司,2007年到2014年,白某幾乎每年節(jié)日期間都會給尹紅章夫婦送去數(shù)萬元,共計約80萬元。而此時的尹紅章,正在擔任品注冊司生物制品處處長,在收了錢后,他加快了對白某公司相關品的審批進程。
2002年,遼寧某生物公司從國外引進一種狂犬病疫苗,向國家食監(jiān)總局提出臨床試驗申請,為感謝順利通過,負責人莊某給尹紅章家里送去2萬元。2010年,莊某的公司一項疫苗申報臨床試驗方案因缺少一次實驗數(shù)據(jù),審批遇到困難,但在尹紅章“運作”下,疫苗申請最終得以順利通過。后莊某為表示感謝,給尹紅章兒子匯去100萬元。
經(jīng)法院查明,尹紅章夫婦共計受賄150萬元,尹紅章父子共計受賄107萬余元。
受賄一審獲刑10年 家人也一并獲刑
北京市一中院認為,尹紅章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單獨或伙同他人,利用職務便利,向他人索取財物;利用職務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其行為已構成受賄罪。尹紅章的行為嚴重侵害了國家工作人員職務行為的廉潔性,應予懲處。
尹紅章在伙同他人共同受賄的犯罪事實中,系主犯。尹紅章具有索賄情節(jié),應予從重處罰。鑒于尹紅章到案后,能夠如實供述司法機關尚未掌握的其他同種罪行,且涉案贓款、贓物均已追繳,故對其從輕處罰。一中院一審以受賄罪,判處尹紅章有期徒刑10年,并處罰金50萬元。
尹紅章妻子郭某、其子尹某晨也分別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5年以及有期徒刑2年,緩刑3年。
北京12月28日電(記者 李婧)12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在江蘇南京揭牌,巡回法庭隨即正式辦公。最高人民法院黨組副書記、副院長,第三巡回法庭庭長江必新介紹,第三巡回法庭依法不受理的案件類型有六類,當事人和來訪群眾在到巡回法庭相關訴訟業(yè)務前,可以事先撥打最高人民法院熱線電話了解巡回法庭的受案范圍。 最高人民法院黨組副書記、副院長,第三巡回法庭庭長江必新介紹,第三巡回法庭于2016年12月26日實現(xiàn)全庭人員整編入駐,并于2016年12月28日正式掛牌成立,在人員配備、機構設置、運行... [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