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從甘肅回天津的路上,接到同事傳來“姜春良已來報到”的信息,天津市西青區司法局社區矯正工作管理科科長解永強心中的一塊石頭終于落地。
為追查即將入矯的社區服刑人員姜春良的下落,解永強與同事張鵬、檢察官仇虎明一道組成追查小組,兩次翻越秦嶺,行程4000多公里,這個消息對處在身體、心理高度疲憊期的他們而言,是最大的慰藉。
事情還要從今年8月說起。當月9日,甘肅人姜春良因盜竊罪被法院判處拘役五個月,緩刑六個月。但當月下旬,姜春良電話關機,處于脫管狀態。
經與法院協商,西青區司法局決定主動出擊,啟動追查程序,并邀請西青區檢察院派員監督,就出現了上文所說的追查小組。
“西青區司法局雖然已將有關姜春良的法律文書退回法院,履行了工作職責,但是如果不查找,不啟動提請撤銷程序,罪犯將逍遙法外。”西青區司法局副局長吳士亮說。
西青區司法局局長強萬嶺認為,社區矯正工作的執行涉及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司法行政機關,各單位分工負責、密切配合是社區矯正的應有之意,追查則體現了司法行政機關的“主動作為”。
不過,追查從一開始就陷入僵局,在姜春良工作過的公司及其居住地查詢,追查小組沒有得到任何線索。
追查小組調整方向,決定從其老家入手查找線索。通過調閱姜春良檔案資料,他們得知姜春良的母親還在甘肅居住。經過會商,追查小組決定西進甘肅,尋找線索。在當地向導帶領下,3人第一次翻越秦嶺。經過幾個小時跋涉,他們在天水找到了姜春良戶籍地所在村。
追查小組找到姜春良的叔叔,向他析法理,說明姜春良不去社區服刑要承擔的法律后果。
經過兩個多小時的溝通,姜春良的叔叔終于說出了實情。原來,10多年前,姜春良母子倆就到了隴南,他偶爾還會跟姜母聯系。在追查小組一再要求下,姜春良的叔叔帶著他們從天水趕到隴南,由于兩地之間隔著秦嶺,他們還要再次翻越。“明知路十分難走,但還是得咬牙堅持。”仇虎明說。
考慮到姜母不想讓村中人知曉其兒子犯罪的心理,追查小組主動提出見面地點可由她來定。見面后,姜母顧慮重重,追查小組告訴她,作為母親,協助查找是她的法定義務。
“孩子的罪行不嚴重,否則也不會被判緩刑,浪子回頭金不換,作為母親,要在關鍵時候引導他走正道,追查人員千里迢迢到甘肅,是追查他,更是挽救他。”解永強事后分析可能是這段話打動了姜母。
“你們放心,我一旦有孩子的信息,會第一時間通知孩子去報到。”姜母答應。
于是,在追查小組回程的路上,就傳來了姜春良主動到司法局報到的消息。 (文中姜春良為化名) (記者 張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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